江门市口腔医院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来源 : 江门市口腔医院 发布日期: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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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已报废设备进行公开处置,组织开展相关的公开转让竞投(下简称"竞投")活动,现于江门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开发布竞投信息,诚邀有资质的竞投人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转让内容: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具体见附件清单)。

2.挂牌价:最低起拍限价4162元,低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本交易项目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转让价格不低于挂牌价且出价最高者,若出价最高者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报价无效,将不予出售。

二、竞标人要求

(一)本次竞投的竞投方必须具备合规处理上述标的物的资质且无不良记录,营业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相关经营范围。

(二)竞投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竞投成功后同意与我院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提交承诺函、处置去向函(模版详见附件)。

(四)竞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次受让标的作原用途重新使用或流入二级市场,须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进行处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和回收再利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三、报名方式

(一)递交竞投资料时间: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9:30之前递交竞投资料,逾期将不再接收。

递交竞投资料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永利街3-5号行政楼二楼总务后勤科(江门市口腔医院总部)

(二)有意向的竞投人请于竞投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竞投资料,竞投资料包括资格预审资料(非密封)以及报名资料(密封),具体要求如下:

1. 资格预审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需密封。

2. 报名资料包括竞投报价表(一份)、承诺书(一份)、处置去向函(一份);需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3. 竞投人必须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若提交虚假资料,竞投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法律风险。

(三)如竞投人递交的竞投资料经复核不齐全或不规范的,该竞投资料无效,并取消该竞投人参与本次竞投的资格。

(四)成交的竞投人须在接到我院的竞投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转让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我院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竞投,另行确定中标人。

四、竞投方式、开标时间

我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4:30 时,组织人员对竞投人递交的密封竞投资料进行拆封审核,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若竞投报价有两家或以上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五、标的勘查时间及地址

时间: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24号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按规定时间到上述地址集合,由我院工作人员带队勘查竞投标的物。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现场勘察的,医院不另外安排时间勘察。本次竞投标的,是按现状交易。竞投人经勘查后继续参与竞投的,视为接受处置标的现状,竞得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处置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4318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按本公告附件《转让协议》的模版及竞投结果,与江门市口腔医院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竞得人名称必须与《转让协议》受让方名称一致,竞投成功后不得变更名称。如竞得人拒绝按本公告附件《转让协议》的版本与我院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赔偿我院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竞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完成标的清拆、搬运、装卸、清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处置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我院无法提供发票。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江门市口腔医院所有。



    江门市口腔医院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一:竞投报价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转让协议模板(含转让协议附件)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处置去向函(含处置去向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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