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2012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卫〔2012〕185号)的精神,我院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 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利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岗位廉政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卫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我院把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佐理
副组长:聂筱红、龙文
成 员:曾红雨、陈瑞明、林达才、李艳娥、黄其纲、王向阳、麦伟成、阮德成、邹锡新、林 奋、陈佩瑜、梁英姿
三、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权,查准找全廉政风险。
全面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在去年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认真查找每个科室、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的高低等因素,对每项职权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定。风险点查找结果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职权运行流程,绘制并印发职权运行流程图,使权力运行步骤更加简约明确、程序更加清晰流畅、监督更加方便有效。深入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对现有的制度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确保每个重要岗位都要有规范权力运行、限定自由裁量权等防范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把加强廉洁风险范管理工作与医疗卫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突出行业特点,对临床诊疗权、用药权(处方权)、医疗收费权和药品、器械、基建、设备、后勤采购管理权加强监控,有效预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